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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章 物伤其类上(第1页)

和女人相处就像猴子爬树,一会儿上一会儿下,猴子看起来似个人样,你却根本搞不清它的心思。

二人离开何府后,曹竹秋问他:“等你找到你哥哥杜瑛,你打算怎么做呢?把他抓回莲子镇吗?”

杜玉愁眉苦脸:“说实话,我也不想强抓他回去。

他要是回杜府,爷爷估计会彻底不再信任他,他这辈子恐怕都走不出自己的房间,而且,他在杜府时过得也并不开心。

他要是自己去外闯荡,我也给他打打马虎眼,就算帮他掩饰过去了,可他是跟一个男子去私奔……而且沦落到要去住在破庙里,我若是不抓他回去,指不定他哪天死在外面了。”

曹竹秋微微颔首:“就跟我练剑一个道理。”

杜玉看向她,好奇这怎么能和练剑扯上关系的。

“我十二岁那年,从众多剑法中悟出一条通理。

世间剑道,无外乎修剑和修气,而每个剑客都必须在二者中做出抉择,得其一而舍其一。

要做出选择,必须舍其剑法中某一种功能,练剑者技艺神乎其神,能四两拨千斤,擅以弱胜强,但早期战斗力低下;练气者能驾驭剑气,威力无匹,到修到后期容易疲软乏力。”

“你最后选的那一条道路?”

“练气。”

她说,“因为我当时被家族寄予厚望,必须在百族比武中拔得头筹,我便深入学习了剑气,极大地拔高了我当时的实力。

我对这个选择并不后悔,因为在那个时间那个场合,练气是我解决当时困难的最佳选择。

我练剑十数载,最重要的一条感悟便是当下最重,不必谈什么未来与潜力,当下错失良机,以后也不会有什么未来与潜力了。”

杜玉笑了笑:“我十二岁那年在被鹿师尊踢屁股,每天都要躲着它,我当时最大的感悟就是以后我一定要吃一顿烤鹿肉。”

曹竹秋撇嘴:“我同你说交心话,你又开玩笑。”

“这不是开玩笑,我十二岁那年就是这么一副没出息的样子。”

杜玉摇头苦笑,“我知道你的意思,你让我到时候见机行事嘛,若是杜瑛自己能照顾好自己,我们便放他走,反之则带走他。”

“哼。”

她昂起头,“你最后吃到烤鹿肉了吗?”

“没吃到,后面鹿师尊不踢我了,我也忘记这件事了。”

“等你以后再去齐国,我请你吃鹿肉。”

“以后?什么时候,那得等到猴年马月咯。”

“你身上武功那么强,不想着出去闯出自己的名声吗?”

“莲子镇有我在乎的人,我要是走了,她们难道要苦等我吗?”

“啧……说得你好像很顾家一样。”

曹竹秋偏过头,不让杜玉看到她眼神的异彩。

*

二人在洛县外一路寻觅,终于找到了处于丘陵背面的一座破烂山神庙。

以前人世各地都信奉着各自的妖仙,妖仙一边享受着人类的供奉,一边为人类镇压恶魂,二者之间形成某种共生关系,直到万圣宸游爆发,世上再无妖仙,只有妖魔。

这座山神庙供奉的是一尊生有牛角的妖仙塑像,在庙门口,石头雕刻而出的小塑像已经被风雨磨得失去了棱角与线条,杜玉已经看不出这妖仙的原型到底是什么。

杜玉为小塑像拂去头顶上的落叶,随后看向那破破烂烂的山神庙,大喊:“二哥!

二哥!

只有我不在轮回的一天  瞎眼美人误入无限游戏后  漂亮皮囊  人在现实,超脱彼岸  救赎  不期  驯狼成犬  [综]菩萨很忙  吃了肉,就不能吃我了  时间俱乐部  说好开发消消乐,第三帝国什么鬼  玩乐时间  我,萨摩耶,想吃肉  游戏降临,金手指是复活点  请陛下称太子!  换个新老婆怎么了?[重生]  苟在初圣魔门当人材  魔尊他念念不忘  [重生]不红就要继承家业  太虚至尊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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