混混小说网

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
第7章(第2页)

……

「哎呀,这个风筝上的字好丑。」

宋初语刚要看一眼。

一支风筝慢悠悠的落在她脚边,上面的诗,再熟悉不过。

零落己身不枯荣……

宋初语立即撇开头,收回脚,沾一下都恶心。

刘雅风走过来,弯下腰,捡起风筝:「咦?」显然认出来了,慌忙看眼郡主。

宋初语已向江筝走去:「怎么个丑法?」上京城有不少康睿的诗稿,刘雅风能认出并不稀奇。

江筝将风筝扔下,简直一言难尽:「太丑了。」

宋初语看到狗爬一样的字,纵然做好了心理准备,也忍不住唇角抽搐,这是字?

「他画幅画也比写首诗强吧。」

宋初语点头,刚想吐槽两句,想到什么亲自弯下腰,捡起落在地上的风筝。

敛香入枝骨,

风魄不慕春。

杀尽万千色,

独尊一支魂。

「郡主,快扔了,你也不怕脏了手。」

宋初语的视线还在这首诗上,神色温柔,想不到他还参加过秋霜宴,上京城的贵胄真应该庆幸,这时候的他羽翼未丰,尚不曾兴风作浪:「诗还是可以的。」

「啊?」江筝忍着眼瞎的风险,辨认一遍:「敛香入枝骨……独尊,桂花和芙蓉也很好啊,怎么能说独尊呢?」

「或许,只是他的所想呢。」

「那我不那么想,我就觉得不好。」

「你当然可以那么觉得。」宋初语转身,拿过侍女手中的绢花,折断了绢花上自己的印记,将花别在风筝上。

曹昭写的吧,应该就是那个文笔不通的小县令。

现在想来,恐怕不是曹昭选择了林清远,而是林清远在上京城选中了曹昭,然后藉助他父亲在上京城的身份,最快在地方打通局面。

若是林清远自己入仕,以他的身份,无论想在上京城立足,还是在地方上实行他的政策,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,以他的身体条件他耗不起。

江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:「你做什么?」

「嘘。」宋初语将风筝妥帖放好。写字的人是幸运的,让他父亲本做到头的官职,因为某个人一升再升,更不要提他本人了,曾经看不起他的人,后来谁又敢在他面前大声说话。

江筝跺跺脚,郡主不提醒,她也不会说出去,太丢人了,这样的字根本配不上郡主的绢花。

宋初语不那么觉得,只是林清远未必想出这个风头,所以她折了印记,否则他来过上京的事就瞒不住了:「我们去那边看看。」

赶紧走,免得让人看见。

宋初语再绕回来时,发现她的绢花旁别了另一支绢花。

第007章孟娇娘

宋初语莞尔,上京城从不缺有眼光的女子。

小贴士:如果觉得不错,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~拜托啦(.)

:||

捡只猫咪是影帝  篡位失败暴君还宠我[穿书]  尘与灰  七零军嫂种田忙  潮夜初眠  我死后她真的再嫁  再次悸动  六零:我家柴房有个时空门  她在末世是股清流  侯爷今天也在装病撩我[穿越]  窈窕深谷  我在厂公眼皮下谋生存  能不能爱,我说了算  山洞奇遇  一个助理俩老板  蓬莱有朵花骨朵  你胜却人间  南山之外  离婚后,前任亲哥对我占有欲拉满  美味娘子  

热门小说推荐
魏武侯

魏武侯

这里不是春秋战国,也不是东汉末年!似曾相识的齐楚秦魏,截然不同的列国争雄!来自现代的灵魂,入主王侯之家,却命悬一线君王之路,前狼后虎,他将何去何从!大争之世,群雄并起,谁能主宰沉浮!魏无忌寡人这辈子只信刀剑说话,管你诸侯还是天子,不服的有种就站出来。本书群号327625454PS本书...

乱世情歌:农门女将

乱世情歌:农门女将

一朝重生,亲爹从军阵亡,亲娘病死,留下体弱的弟弟和青砖瓦房几间。无奈家有极品亲戚,占了我家房还想害我姐弟性命!幸得好心夫妻垂帘,才有这安稳日子过。偶然山中救得老道一位,得其倾囊相授修得一身好武艺。骤闻亲爹消息,变身潇洒少年郎,入了天下闻名的孟家军,立军功当将军,可是那个总阴魂不散的小王爷是要搞哪样?虾米?威胁我?...

每日热搜小说推荐